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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律师:您好:2002年11月我爱人的一位浙江义乌朋友求她帮忙借款人民币现金400万元,当时因为是10几年的朋友接到电话后也就没考虑太多就将400万现金通过银行给他汇到指定的私人存折上,事后在借款协议书上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利率是按银行的贷款利率5。45年利率,借款到期后此人一再延期并在原借款协议书上写明延期的时间,最后一次在原借款协议书上写的延期时间是2006年,以后此人就再也不肯留下字据,期间先后共计归还170万,利息未付过,此人在义乌有房产,一家占地10几亩的汽车4S店和汽车维修中心,其夫人在义乌有一家生产拉链的民营企业,其夫妻二人名下的这两家企业完全是自己的,我爱人和借款人没有任何生意来往,也没有任何经济纠纷,只是十几年的朋友,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是否过了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在杭州法院来打官司,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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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映波律师:该读者所述纠纷适用民法上的普通诉讼时效,即从约定的归还之日起算两年。该读者的情况起诉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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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亲生婚生子女能不能与自己的父母通过法律途径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如果可以的话,要达到一个怎么样的标准,或者是要办理怎么样的手续!!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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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舒木律师:该读者要求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目前在中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是与中国的传统伦理道德相违背的。也许在现实生活中存在这方面的需要,但是,在我国这方面的立法短期内是难以实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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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浙杭律师:我是公司里的业务员,货款都是由我们业务员收回后交到公司财务部门。公司已经拖欠了两个月的工资和我们的业务提成。因为年底了,我们怕把业务款上缴以后,公司不肯把工资和提成给我们。请问:我们可以把从客户那收进的货款扣留吗?我们仅扣留我们应得的工资和提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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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新发律师:不可以扣留。你们上缴货款后,如果公司不支付工资和提成,你们可以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有关劳动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扣留货款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将构成职务侵占犯罪,即使是与工资和提成数额等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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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浙杭律师:您好:请问关于刑满人员出国务工有什么规定或限制吗?非常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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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俊律师:这位读者,您好!我国已经将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统一改称为“归正人员”。
法律规定有“五种人”不准出境: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认定的犯罪嫌疑人;
2、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民事案件不能离境的;
3、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4、正在被劳动教养的;
5、国务院有关主管机关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所以,归正人员不属于上述五种人员,出国务工不受法律限制。但是具体还要看入境国是否有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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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浙杭律师:驾驶轿车与未登记的三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后重型罐式货车(超载)与未登记的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并碾压摩托车司机,造成摩托车司机死亡(无证驾驶)。事故认定为我主要责任,其余两位为次要责任。三方调解一次,没成功。死者家属就起诉我.这样的话,我会判什么刑? |
| 答: |
朱艺律师:根据《刑法》并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你因交通肇事造成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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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浙杭律师:由于我丈夫一大学女同学的介入,我与我丈夫已经关系极度恶化,现在准备离婚,请问律师,我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要求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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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嘉俐律师:受害者配偶能否向破坏婚姻的第三者请求损害赔偿,现行法律并未有明文规定。 不过从侵权角度考虑,第三者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有关保护婚姻与家庭的规定,侵犯了受害配偶也就是该读者基于婚姻关系享有的配偶权,并造成了实质性的财产和精神伤害,是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受害配偶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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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浙杭律师:我前年以比略低于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从公司内部分配了职工住房,我在付了30%首付款后,由公司统一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因为公司建造此次住房用地证书的原因,公积金贷款一直未办理下来,这次公司却发布通知要求限期在12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房款,如果能一次性还清我们又何必贷款!现在我该怎么办? |
| 答: |
吴肖臣律师:针对该读者的情况,建议可以采取以下方案解决。第一,可以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公司存在过错,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第二,如果该读者不愿意解除合同,则通过其他途径想办法借钱支付房款。第三,可以与公司协商分期支付房款,以缓解一次性付清房款的压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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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
浙杭律师:诉讼时效是不是一律为两年?是不是过了两年就无法保障债权了。 |
| 答: |
洪鹏律师:不是的,有例外。您说的二年是一般诉讼时效。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该四类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即超过一年法院便不再支持。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属于特殊时效,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起点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此外,还存在诉讼时效中断和中止的情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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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律师:您好,请教律师。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造成人身残疾后,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时,是否可以用劳动局的伤残等级结果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还有两处伤残8级和10级,怎么计算赔偿金额。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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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光辉律师:不可以。
赔偿金额以当地农村或者城镇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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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律师:一切违章建筑被侵害,被害人的赔偿请求会被支持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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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文律师:违章建筑的范围,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造的房屋及其设施。
侵害违章建筑是违法行为。违章建筑虽然在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之前不是合法建筑,但是违章建筑也不是人人皆可毁损,对违章建筑只能通过法定程序由法律授权的相关部门予以处理。除此之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侵占或毁损违章建筑的做法显然于法无据。
对侵害违章建筑而引起的民事纠纷的处理方法。由于违章建筑物与合法建筑物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对侵害合法建筑和侵害违章建筑的处理应有所不同。(1)对在建违章建筑,如违章建筑人在起诉前补办了相关的建筑批准手续后,该建筑物由不合法建筑转化成合法建筑,故对被侵害人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以及要求对受损建筑能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不能恢复原状的,可责令侵害人赔偿被侵害人相关的经济损失。(2)违章建筑人在起诉后仍未补办批准手续,侵害人擅自拆除违章建筑造成建筑材料毁损,被侵害人要求赔偿的,可判令侵害人补偿被侵害人违章建筑中合法成分,如砖块、门窗、楼板等经济损失,但对被侵害人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施工费用的请求应不予支持。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对被侵害人的违章建筑予以处理。(3)有权部门对违章建筑人作出不是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后,侵害人对该建筑物造成侵害的,可以按照侵害一般建筑物案件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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