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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梅玲

Song Meiling 律师

手 机:13958083451

电 话:0571-88234617

传 真:0571-88234633,88234619

执业证号:13301200611732626

宋梅玲律师是杭州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企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信用管理师执业教师、曾任某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某股份公司董事、某香港公司监事、某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一届团委委员。

著有理论文章:《论居间人的合同保护》、《论保险人的契约责任》、《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试论企业信用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职业经理人若干法律问题分析》等。

擅长专业:

非诉讼类法律事务:起草、修改或审查合同;企业设立、分立、合并、兼并、清算;知识产权保护;处理企业日常经营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风险预测,回收债权债务,对外投资、企业信用管理。

诉讼类法律事务:民事、经济和刑事类诉讼案件,擅长处理涉及经济纠纷的民商事及刑事案件。


2004年获得杭州市司法局南郊杯演讲比赛优胜奖;

2005年所撰写的论文《论居间人的合同保护》获得杭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一等奖;

2005年获得杭州市司法局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2006年、2007年所撰写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的民事责任》、《试论企业信用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获得杭州市律师协会组织的杭州市律师实务理论研讨会论文优秀奖;

2008年获得杭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2009年获得杭州市司法局优秀法律志愿者称号。

2002年于浙江大学法律本科专业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6年通过中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授权的信用管理师中级职业师资培训考试,获得信用管理师职业培训资格证书

2006年通过培训考试获得中国市场协会信用工作委员会助理信用管理师执业教师、信用管理师教师执业教师资格,并通过执业注册获得教师执业注册证书

2008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授权的培训考试,获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分别负责两大资产管理公司项下百余家公司的资产调查案,并出具资产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

负责某资产管理公司并购浙江省某大型国有信托投资公司案的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书;

负责3家在香港注册公司完成董事、股东变更手续、完成审计及注册年检事项,负责2家在港企业完成清盘

负责某资产公司向美国特拉华州的某公司转让资产案的所有法律合同的审查修改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负责构建某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并设计公司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代理上海某厂的供销合同纠纷案,不但在诉讼中赢得官司还在执行阶段成功追回全部货款

代理杭州日报社办理首例优等悬赏广告案,法庭全部采纳代理意见,驳回对方诉讼请求

代理浙江日报广告部办理居间合同纠纷案,帮助当事人成功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