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自然

合伙人 刑事辩护业务二部主任 监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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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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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8234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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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6512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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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5021381

邮箱:

18606512699@126.com

执业许可证编号:

13301201610414762

郝自然

律师特色


专业知识


执业理念


个人荣誉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主要服务客户


典型案例


郝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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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刑事辩护业务二部主任 监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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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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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特色

擅长办理各类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

专业知识

擅长办理各类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走私犯罪等刑事案件。

执业理念

专业、敬业、诚信、自信

个人荣誉

教育背景

郝自然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本科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期间任学生会主席。

工作经历

主要服务客户

典型案例

原宁波市政协副主席励某某(正厅级)案

原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二室主任林某某(副局级)案

原浙江日报社副主任王某某(副厅级)案

原天台县委书记周某某(副厅级)案

原宁波市交通局长奚某某(副厅级)案

原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夏某某(副厅级)等人受贿、滥用职权案

浙江柳桥集团(全亚洲羽绒行业中规模最大的企业)走私普通货物案(案值近亿元)

俞某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案值数亿元)

原省高院立案庭潘某某故意杀人案

项某某抢劫案(萧山320错案真凶)

浙江大学学生何某某故意杀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