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红

合伙人 婚姻及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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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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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571-85226385

手机:

13575457184

传真:

邮箱:

37374558@qq.com

执业许可证编号:

13301201211840568

郑小红

律师特色


专业知识


执业理念


个人荣誉


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


主要服务客户


典型案例


郑小红

郑小红

合伙人 婚姻及家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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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13575457184

邮箱:

37374558@qq.com

律师特色

热爱律师工作,法律功底扎实,注重学习提升,现担任婚姻家事部副主任,20212月被评为浙杭优秀律师,20224月取得《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主攻婚姻家事、遗产继承类案件,擅长领域:

诉讼离婚: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抚养权争夺、离婚抚养费标准、离婚房产分割、涉外离婚、离婚调解、离婚股权分割、离婚股票分割、离婚理财分割、离婚子女探视权、离婚析产纠纷、离婚 债务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离婚经济补助、离婚过错赔偿、人身保护令等;

非诉类: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婚内夫妻财产制协议、夫妻婚内协议、代理离婚谈判等;

遗产继承纠纷:法定继承纠纷、转继承纠纷、代位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遗赠纠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遗产管理纠纷等;

其他家事类:婚约财产纠纷、婚内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夫妻财产约定纠纷、同居关系纠纷、同居析产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亲子关系纠纷、确认亲子关系纠纷、否认亲子关系纠纷、扶养费纠纷、变更扶养关系纠纷、赡养纠纷、收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原配与小三赠与纠纷、名誉权纠纷、隐私权纠纷、离婚衍生的民间借贷纠纷等

郑律师在离婚诉讼整个过程中会提供增值服务,即通过心与心的沟通、引导,帮助当事人走出离婚的重大逆境和创伤;郑律师善于从细节找到案件突破口,具备很强的抗压能力和较高的庭审把控水准,系因郑律师专攻此类诉讼,并为此每年参与若干高端专业技能培训,及时更新迭代知识技能,心无旁骛办好每一个案件。

专业知识

非诉方面:婚姻情感咨询师、离婚律师、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技能

诉讼方面:婚姻家事、继承、公司、金融、保险、民商事

执业理念

在办理婚姻家事、继承类案件中竭尽全力在争取最大利益的同时,化解矛盾。

个人荣誉

2021年获评浙杭所优秀律师

教育背景

中国政法大学 2018年4月,参加《婚姻家事疑难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由时任最高院民一庭法官肖峰主讲) 2018年9月,参加《律师出庭技能高级研修》(由原最高院法官王忠主讲); 2018年12月,参加《民商事诉讼案件证据实战技能高级研修》(由原最高院法官王忠主讲); 2019年1月,参加《破产案件法律实务高端研修》(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陆晓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四庭庭长章恒筑等主讲) 2019年6月,参加《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理解适用暨公司法律实务高端研修》(最高人民法院时任法官潘勇锋等主讲); 2019年11月,在北京参加《九民会纪要解读》(由原最高院法官王忠解读) 2020年6月,在苏州参加新《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理解与适用暨民事诉讼律师实务高级研修(由江苏无锡中院高级法官、新证据规定司法解释参与起草人之一潘华明等主讲; 2020年7月,在上海参加《民法典》立法热点、重点条文与理解适用高端研修(由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婚姻法学研究常务理事许莉等主讲) 2022年7月,参加《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与适用专题研修》 2023年4月,在西安参加《法典时代婚姻家事案件审判实务》(由原最高院民一庭法官吴晓芳等主讲); 2023年5月,参加《民法典合同编高级研修》(由上海高院某资深法官等主讲); 2023年6月,参加《民法典合同法律实务高级研修班》(朱广新、上海高院某资深法官等主讲); 2024年1月,参加《有关合同效力的若干问题——以相关司法解释为主线》培训(江必新授课); 2025年4月,参加《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司法解释逐条解读培训(原最高院高级法官吴晓芳主讲);

工作经历

2012年至今,独立执业律师

主要服务客户

主要为要结婚、已结婚、要离婚、已离婚、要继承等客户人群

典型案例

代理被告叶某遗嘱继承纠纷,推翻原告提交的见证遗嘱(涉及房产两套)                          
代理被告王某财产返还纠纷中,使法院驳回原配高额财产返还诉请                            
代理保姆包某不当得利纠纷中,使法院驳回原告(雇主)高额的不当得利诉请
代理汪某离婚纠纷中,搜集证据使法院第一次即支持汪某离婚请求并获得孩子抚养权
代理浙江省某公司申请强制清算、清算责任纠纷,使法院支持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请求
代理赵某法定继承纠纷,使对方主张继承的遗产价值从将近900万判决降低为价值300万以内
代理韩某与债权人民间借贷(夫妻债务)纠纷二审,使法院撤销原判,驳回对债权人请求夫妻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代理应某与浙江某集团清算责任纠纷二审,使法院撤销原判,驳回对某集团请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涉案金额400多万,后期避免损失三千多万)
代理孙某离婚纠纷所衍生的其公公起诉其民间借贷纠纷案,最后法院驳回孙某前公公要求其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求(挽回损失上百万);
代理夏某遗嘱继承纠纷,民法典出台后对新旧遗嘱、公证遗嘱等争议等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开庭辩论促使其他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成功取得父母房产继承权(减少损失几百万);
代理毛某执行纠纷,在强制执行阶段将执行金额从五百多万降低为二百万,减少两百多万损失;
代理朱女士离婚纠纷中,通过调取各类财产流水,锁定小三,并作为谈判筹码,顺利调解离婚并取得婚内三套房产中最大房产的产权且无需支付对价,达成当事人诉求;

代理卜某法定继承纠纷案中,通过举证及辩论,法院判决不均等继承,由卜某在三个继承人中继承55%的份额(2套房产+近百万现金);

代理曾某离婚后财产强制执行纠纷中,200多万迟迟无法执行到位,经过和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将被执行人唯一房产挂牌拍卖,促使被执行主动履行200多万执行款,本金利息一分不少顺利执行到位;

代理俞某离婚纠纷中,对方为过错方,通过多次调解,帮俞某争取到2个子女抚养权,对方主动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主要3套房产所有权);

代理马某离婚纠纷中,对方存在家暴,通过证据收集及多次调解,帮马某争取到2个子女抚养权,对方主动放弃夫妻共同 财产(主要2套房产所有权);